一小店竟卖40多种假保健产品 其中31种检出“西地那非”(2)_中华保健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养生保健 > 正文

一小店竟卖40多种假保健产品 其中31种检出“西地那非”(2)

2019-03-12 17:01 作者:admin

市南区检察院办案法官说,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本通常很低,有时仅需要一间房、一台机器、几个工人、一些原材料就可以完成,但推出市场后却可以赚取几倍、几十倍的非法利润。

其次,行政监管还不到位。由于质检、卫生、工商、药监等多个部门分头管理、分段监管,没有建立起系统的源头治理、全程跟踪监测的监管体系,导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明。

另外,很多人法律观念淡漠低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此类案件中,大多数被告人为从事食品药品行业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以获取非法暴力为目的,毫无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淡泊。还有一部分被告人被雇佣参与生产、销售的某一环节赚取劳务费,大多数为80后、90后,法律意识低,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辨别能力弱。

对策:需加强日常监管

如何才能更好的治理这些问题,需要正确处理日常监管执法与重点集中整治的关系,从源头上压缩违法犯罪的存在空间。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往往是工商、质监等行政部门在日常检查或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因此,相关行政部门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上是有作为的,并应该多作为、主动作为,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的同时,更要落实监管常规化、日常化,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管理相结合、日常执法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生产与流通领域抽查相结合,逐步形成长效体制。

其次要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组织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场所的规范管理。工商、质监、出租屋管理等职能部门可与基层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之间建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的工作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组织贴近群众、反应快速的优势,一发现疑似制假售假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明知从事违法行为依旧提供场所便利或帮助的出租人给予处罚,从源头彻底铲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土壤。

另外,要提升生产经营者的道德底线,引导企业树立品牌观念。借助行业协会、地方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大力度对“百年老店”、“老字号”、“信得过产品”等进行正面宣传,引导生产经营者注重产品的品牌建设,以高质、安全的产品建立并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与认可,形成自觉维护商品质量的良好生产经营环境。同时,建立食品、药品领域从业人员和企业诚信档案,对于信用差的个人和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生产经营。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