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7人公告(3)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专栏和“信用中国(安徽)”网站()联合奖惩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卫健委审核,市人社局备案,在市二院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二院、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二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告公示栏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3909096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0900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9年度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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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