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食药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件曝光(2)
案件:宁强县华祥批发部、宁强县羌城李氏水产经营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进口肉类案。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肉类食品专项检查中,依法查处了宁强县华祥批发部、宁强县羌城李氏水产经营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进口冻肉案。
处罚:经查,宁强县华祥批发部、宁强县羌城李氏水产经营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进口肉类涉案货值金额分别为5.12万元、6.76万元,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分别给予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07关键词: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案件:汉中金月汇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南郑区迪士尼双语科技幼儿园、南郑区五里浸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南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汉中金月汇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南郑区迪士尼双语科技幼儿园、南郑区五里浸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汉中金月汇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产妇加工“月子餐”。同时,在该公司经营场所操作间储物柜内发现超过保质期的御春农野生葛根粉1袋和无标签标识的摆盘果酱1袋7瓶;南郑区迪士尼双语科技幼儿园存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已过有效期、食品加工间无明显分区、地沟间隙过大、无“防鼠”设施等问题;南郑区红庙镇的五里浸生态养殖合作社存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设立食品加工操作间、库房、凉菜间、餐厅等场所,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处罚:经进一步查证,上述单位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汉中金月汇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没收违法所得3547.90元、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南郑区迪士尼双语科技幼儿园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南郑区五里浸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08关键词:篡改生产日期
案件:汉台区老君镇五福调味品店经营篡改生产日期食品案。汉中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根据案件线索,对涉嫌经营篡改生产日期食品的汉台区老君镇五福调味品店经营场所突击检查时发现打码机2个、专用快干油墨3瓶、打码字符模板1张。该店负责人确认,上述工具用来篡改超市退回临近保质期食品生产日期使用。
处罚:经查,当事人经营篡改生产日期食品共计8个品种235袋(瓶),涉案货值金额983.2元,违法所得208元。汉台区老君镇五福调味品店经营篡改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给予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违法工具、违法所得208元,并处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09关键词:销售不合格化妆品
案件:城固县佳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化妆品案。城固县佳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广东瑞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虎一洗黑洗染香波”等批次染发剂,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2,6-二氨基吡啶;产品批件已过期,且无信息。
处罚:该公司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城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佳丽商贸有限公司没收尚未销售的染发剂,并处罚没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向涉案化妆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出不合格化妆品协查通报。
10关键词:销售假药
案件:勉县周家山镇春光村卫生室(谢有安)涉嫌销售假药案。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勉县周家山镇春光村卫生室(谢有安)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销售的特效筋骨康、京都念慈菴蜜炼川贝枇杷膏两种产品,标示有药品成份、疾病治疗功效、用法用量等信息,符合药品定义。上述产品标示的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库中无法查询。
处罚:经执法人员向产品生产厂家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协查和调查确认,依法认定上述两种产品应以假药论。勉县周家山镇春光村卫生室(谢有安)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目前,勉县人民法院已对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