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转给爸妈看!保健品套路深照样能见招拆招(2)
[案例评析]本案是典型的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会销案件。当事人在宣传中夸大产品的保健治疗效果,最后高价销售产品,此种行为一定程度上对老年人看待疾病的观念造成误导。
能包治百病?这个“复合粉”就是普通食品
宣传推销坑老人“建昂之家”被罚20万
[案情简介]2018年8月6日,南湖区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父母在大新路的嘉兴市南湖区解放街道建昂食品店“建昂之家”购买的“雪莲多肽复合粉”对外宣传包治百病,欺骗消费者。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工作人员给在场的约70名老年人讲课,宣传推销“雪莲多肽复合粉”产品,销售价达3960元/盒。经查,“雪莲多肽复合粉”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或药品。
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案例评析]本案是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案。保健品市场的巨大利益,出现了不少通过隐秘的会销、菜场和社区发宣传单、健康讲座、电话营销等进行宣传销售,以牟取暴利。本案查处后,我市多家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组织老人免费体检实为推销保健品
玥怡医疗器械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食品被罚120万
[案情简介]2018年6月13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海宁市玥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涉嫌以组织老年群众免费体验,会议营销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销售行为。
当事人宣传其销售的高电位治疗仪具有治疗腰椎间盘突出、头痛、飞蚊症等疾病的疗效;宣传其销售的松花粉片压片糖果具有主治风湿、类风湿、颈椎病等功能。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治疗仪适用范围为“对神经衰弱、失眠、便秘有辅助治疗作用”;当事人销售的松花粉片压片糖果为普通预包装食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2018年10月30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食品安全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合并予以12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鉴于该案当事人虚假宣传内容直接涉及老年消费者的血压、血糖等严重关系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且销售的食品经检验为不合格,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广,最终该案成为2018年海宁保健品会销专项整治以来处罚金额最高的一例。
能治妇科疾病的“芯生活”
实为消毒产品
电视购物发布虚假广告
杭州玛源生物被处罚
[案情简介]经查明,当事人杭州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4008990988电话,销售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的消毒类产品——“芯生活”善御菌冻干活性因子妇用抑菌片产品,于2017年12月28日起在电视上播放广告,广告中使用大量能够治疗妇科疾病的用语,构成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告法》,责令杭州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9644.08元。
[案例评析]本案中,当事人通过播放商业广告,故意捏造事实,利用群众现身说法,鼓吹产品的神奇效果,具有很强欺骗性。本案的查处,对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具有积极意义。
免费试用一个疗程?
后面还有套路
健邦公司虚假宣传保健用品
被罚30万
[案情简介]2018年7月24日,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对位于桐乡市茅盾西路的嘉兴市健邦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进行了依法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从2017年起销售“姜老太舒肤瘙痒膏”等保健用品,批准证书显示均为改善皮肤瘙痒,不具备治疗皮肤病功效,产品进价100多元。当事人通过在店堂墙面张贴多张宣传海报,宣传内容包括治疗各种皮肤病,以及使用产品划分疗程并达到的功效等虚假宣传,售价达每盒上万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30万元。
[案例评析]该案是一起以引人误解的店堂宣传,夸大保健用品功能,进行推销保健用品和服务牟取非法利益的违法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出重拳”护正义,揭开保健用品本来面目。
油盐酱醋都能免费领?
还有“坑”等着你
梧桐康乐福副食品店虚假宣传
被罚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