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医疗纠纷 研讨涉医案件(2)
2019-04-05 06:41
作者:admin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龙翼飞表示,医疗活动是专业技术服务和普通交易相交叉的领域,既有医生运用医疗专业知识、现代医疗技术的服务,还有医疗产品的使用。在定义医疗纠纷时还应考虑医疗产品责任问题。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分两部分:一是就医疗行为是否正当,是否符合医生标准,是否尽到医院的医疗义务,医院负举证责任;二是患者的损害问题应该由患者本身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民行处副处长周永刚建议,医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应该把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统一起来,避免重复鉴定或者两个鉴定之间存在矛盾的情况。对于病历要加强监督检查,避免出现病历书写不规范,应该健全查询制度,更加充分保证患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的产生。
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黄文俊表示,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保障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重要使命。司法案例研究离不开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开辟新形势下司法案例研究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