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案视频首曝光女生影像 专家:侵犯了隐私权(2)
2019-04-26 17:29
作者:admin
朱巍强调,“这个视频的发布者是应该承担责任的。相关的自媒体等平台,也不应当流传这种视频。”朱巍认为,这个案件涉及到的公共利益,就是公共知情权,目前这个案件变成一个公共事件,有必要满足公共知情权,但对信息做必要公开时,应该对可能涉及到被害人的身份的特征,包括生物特征、身份信息特征等进行隐名化处理,比如说化名,比如说涉及到面部的时候要打马赛克。如果没有处理的话,就是一个违法行为。
“媒体这个事件的报道没毛病,大家对事件的关注和评价都没问题。但是要有一个底线,就是不能把人的真实身份放在里面,所以这时候如果转发这样的信息,我觉得从理论上讲这是一个侵权行为,应该予以纠正。”
但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尹田认为:
“在宾馆安放或是其他公共场所安放的探头,都不可以随便公布的,因为它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是去调取、播放,特别是涉及到传播的时候,除非通过合法程序,否则应当无权向公众播放。”。
尹田强调,“传播也有中间地带,每个人都是自媒体,都可以通过手机拍摄相关影像在一定范围传播。但这种情况怎么安排合适的度,要考虑对传播自由的保护、知情权的保护,另外也要考虑到对涉案当事人个人隐私的保护,这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当然也要通过社会运转的一个过程提升大众的认识”。
回到这段视频被热炒的现象。尹田认为,“对于案情本身,最终应该是通过法院来裁判,做一些事实认定等。通过录像只能观察到某些表面,而法律对于一些事实的认定,录像、视频这只是证据之一,还要结合其他东西来认定。所以这种情况大家应该等待法庭的裁判,而不应当是公众舆论的争吵。”(特约记者 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