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2)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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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2)

2019-02-19 05:44 作者:admin

  进一步加快军队离退休人员移交进度,本着“只要部队交得出,地方就接得下”的原则,按照“四个统一”的做法,做到即退即审即交即接,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安置率达到100%。

  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定期为军休人员体检,打造具有高原特色的军休文化建设体系,及时调整落实军休干部、家属、遗属政策待遇。及时协调省财政下达各项军休安置经费,确保了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通知要求,重新核算军休干部、遗属取暖补贴标准。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指导各地测算调整落实了无军籍职工2018年基本养老金所需经费。

  信息采集工作稳步推进

  为了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省民政、人社部门坚决贯彻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迅速组织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专项方案,先后印发《青海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青海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细则》。

  9月11日,主管副省长动员部署全省信息采集工作,及时组织全省召开信息采集业务培训班,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省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各级政府公务网、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信息采集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积极协调省级财政安排645万元,制作21万块光荣牌,购置472套信息采集设备,全省设置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点456个,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各地开展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设备配发到位,信息采集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已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信息采集任务。印发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为全省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省悬挂光荣牌对象范围、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做了进一步明确,并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全省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悬挂、更换光荣牌的任务。(赵 静    刘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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