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临沂这些超市、景区因为售卖不合格产品(2)
8、罗庄区沂州农贸市场张晓东经营的河虾(淡水虾)(No:FDD03J008600001C),经检验,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符合《兽药地方标准废止项目》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7年6月30日,罗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核查,当事人购进该批次河虾10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罗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105000元。
9、山东大润民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No:山格检字(SP)第Q17020110号),经检验,腐霉利、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被抽样单位尽到了法律义务,索证索票齐全,根据《食品安全法》136条,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免于对山东大润民超市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10、平邑县大众商场内王芳经营的韭菜(No:山格检字(SP)第Q17020141号),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7年3月20日,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2月8日自平邑县金桥商贸城班守财处购进该批次韭菜3.5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5元;2、罚款5000元。
11、平邑县李凤兰经营的韭菜(No:山格检字(SP)第Q17020143号),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7年3月20日,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2月8日自平邑县金桥商贸城吴洪海处购进该批次韭菜8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5元;2、罚款5000元。
12、平邑县孟亚男经营的韭菜(No:山格检字(SP)第Q17020150号),经检验,腐霉利、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7年3月20日,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2月8日自平邑县金桥商贸城吴洪海处购进该批次韭菜7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元;2、罚款5000元。
13、平邑县王东志经营的韭菜(No:山格检字(SP)第Q17020151号),经检验,腐霉利、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7年3月20日,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2月8日自平邑县金桥商贸城吴洪海处购进该批次韭菜7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元;2、罚款5000元。
14、平邑县卜凡龙经营的韭菜(No:山格检字(SP)第Q17020153号),经检验,腐霉利、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7年3月20日,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2月8日自平邑县金桥商贸城吴洪海处购进该批次韭菜7.5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元;2、罚款5000元。
15、平邑县春芳百货超市经营的韭菜(No:山格检字(SP)第Q17020156号),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7年3月20日,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2月8日自平邑县金桥商贸城丰培云处购进该批次韭菜7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元;2、罚款5000元。
16、平邑县福强百货批发部经营的韭菜(No:山格检字(SP)第Q17020157号),经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7年3月20日,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现场核查,当事人于2017年2月8日自平邑县金桥商贸城丰培云处购进该批次韭菜2公斤,至现场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元;2、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