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医药发展规划: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2)
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继续开展市级名中医师承工作,为基层培养中医药确有专长和师承人员。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到2021年每个区县中医医院要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
(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各区县中医医院要加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骨伤、肛肠、老年病等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强化中医诊疗技术水平,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中医诊疗方案,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基本标准》,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区(县)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区县级综合医院应根据《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区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着力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诊疗服务能力以及健康问题保健指导和干预能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推广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
2.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市、区(县)所有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采取接受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进行中医药业务指导。
3.扩大区(县)镇一体化管理范围。在原基础上扩大区(县)镇中医医院一体化管理范围,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区(县)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镇卫生院建设中医药学科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1.实施中医传承工程。为继承中医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在全市开展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学术流派传承的作用,立项建设一批项目。
2.提升中医药科研能力。依托西安市中医药研究院和西安市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立以市级中医骨干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研平台,为我市中医药科研工作奠定基础。
(六)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发挥中医药服务在疾病预防中的优势作用,继续支持市中医医院和市第五医院“治未病”项目建设,力争在市、区(县)两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引导群众建立“未病先防”的理念。落实好中医公共卫生工作,将“治未病”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有机结合,在社区卫生机构、镇卫生院积极开展规范的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重点做好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健康管理率。继续探索将糖尿病和高血压患者纳入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服务,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养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中,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不少于50%。
(七)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开办中医医疗机构。
继续鼓励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鼓励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基层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按照《中医药法》要求,全面实行中医诊所备案制,发挥民间中医力量。
(八)强化宣传和普及中医药文化。
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精神和传统文化。开展中医药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九)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数据库,实现中医馆健康信息云平台全覆盖,运用各项信息技术,开展大数据挖掘、分析等服务应用。利用各级卫生健康区域信息平台,建立中医药管理和信息统计直报系统,实现中医药信息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和远程服务中心建设,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基层中医药工作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