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大整合 国药、华润、上药加速跑马圈地(2)
据商务部今年发布的《2017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去年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增长有所放缓。2017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4%,增速下降5.6个百分点。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9.3%,增速下降2.9个百分点;30家区域龙头企业(排名5-34位)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3%,增速下降9.8个百分点。
此外,从市场占有率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略有下降。2017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0%,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37.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30家区域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24.5%,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两票制的推行对行业产生的影响比较大。”一位大型流通企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两票制”政策实施迫使末端分销企业短期内直接向药品生产企业采购,造成大型分销企业对中小分销企业销售下降;医保控费、药占比限制等政策实施推动药品招标价格和用量持续下降,造成分销企业对医疗终端销售下降;加上大型企业销售渠道整合及业态结构调整尚未完成,最终导致其销售增速放缓。
“大型药品批发企业也在通过兼并重组的外延式增长和积极开发终端市场的内生式增长方式,不断增强自身分销业务能力。”上述报告指出。
上述大型流通企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企业会继续考虑收购,不过首要考虑的是收购较大规模的分销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医药流通企业并购,也受到了政策的支持和鼓励。
今年9月4日,安徽食药监局发布《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显示,全国百强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集团);安徽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集团)年纳税额在1000 万元(含)以上的,都可以实施兼并重组。这三类企业,可以在被兼并重组企业原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也可以在省内异地迁址新建(区域性麻精药品企业除外),其企业储存配送相关设施设备不低于被兼并重组企业原开办条件即可。
业内人士认为,该规定给大型企业的兼并重组,提供了便利,降低了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