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拟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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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拟借鉴香烟标注警示语

2019-03-08 02:36 作者:admin

今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便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分,今年将研究借鉴烟草标签管理方式,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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