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今年要制定药品、保健品等广告审查办法(3)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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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今年要制定药品、保健品等广告审查办法(3)

2019-03-08 02:41 作者:admin

2019年,是市场监管立法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统一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攻坚之年,在立法项目大幅增加的严峻形势下,必须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主导作用,通过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规范立法程序、提升立法质量,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立法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市场监管立法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找准立法方向、确定立法原则、把握立法精神、明确立法思路、设计主要制度。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任务;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阐明了2019年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市场监管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以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方向,以强化监管工作融合为目标,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为抓手,健全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市场监管合力,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奠定坚实法制基础。

(二)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市场监管工作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场监管立法工作要坚决贯彻群众路线,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扎实做好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工作,使社会公众的各种利益诉求能够充分表达。要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广泛凝聚共识,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获得感。

(三)立法工作必须科学高效。要加强立法调研,健全立法论证制度,建立委托第三方起草和审查制度、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制度和立法后评估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市场监管执法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立法的精准度、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借助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和研究机构等方面力量,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立法工作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要严格遵守宪法、立法法和其他上位法的规定和精神,贯彻落实《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保证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五)统一市场监管法律制度规则。总局各司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改革发展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职责相关部门规章的梳理和清理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对于不符合上位法和改革精神的规章及时提出修改和废止的建议,推进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协调统一和深度融合。法规司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做好市场监管领域证明事项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中部门规章的修改、废止工作。

三、要切实做好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

总局各司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要把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细流程管理、严格时限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第一类项目于年内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规章草案提请总局局务会审议),第二类立法项目高质高效推进。起草机构应当确保第一类项目的送审稿于2019年6月30日前按要求送法规司审查,未如期送审的,不再按照第一类项目推进。

法规司要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审查阶段有较大分歧的草案,法规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协调机制研究突出问题、协调主要争议、争取达成共识;经过反复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法规司、起草机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报总局领导协调或总局局务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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