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市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出台3月底前要基本完成(3)
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財政局承擔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醫療救助職責,以及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管理職責、藥品配送管理職責,組織遴選藥品配送企業和制定完善藥品配送管理辦法等職責劃入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副廳級。全市醫療保障機構實行市以下垂直管理。
與中央和省級機構
基本對應的其他機構
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族與宗教事務局、市公安局(加挂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辦公室牌子)、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加挂市口岸工作辦公室牌子)、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統計局、市政府信訪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副廳級。其中:
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職責,市政府辦公廳有關電子政務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加挂市大數據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調整市委市政府信訪局管理體制。將市委市政府信訪局由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名稱調整為市政府信訪局。組建市委信訪局,與市政府信訪局合署辦公。
優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將市糧食局的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有關區域合作等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保留市糧食局。
優化市科學技術局職責。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外國專家管理職責劃入市科學技術局。
因地制宜設置的機構
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海洋發展局、市體育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加挂市民防局牌子)、市市政園林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廈門港口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管理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副廳級。其中:
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更名為市政府外事辦公室。
組建市海洋發展局。在市海洋與漁業局有關統籌海洋經濟發展和漁業管理相關職責的基礎上,組建市海洋發展局。將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廈門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市海洋與漁業局。
組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將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有關房產管理職責,市建設局有關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將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調整設置為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保留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將市政府派出機構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調整設置為市行政審批管理局。將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的有關牽頭、協調、指導、監督“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等職責劃歸市行政審批管理局。
《實施方案》對市人大、政協等市級其他方面的改革如何統籌推進?
市人大機構改革方面,整合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的相關職責,組建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作為市人大專門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審議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事務等方面的有關議案、地方性法規草案,開展調查研究,開展有關執法檢查。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承擔推動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機關監督有機統一方面相關職責。
市政協機構改革方面,將市政協經濟城建委員會聯系農業界和研究“三農”問題等職責,市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市政協資源環境和農業農村委員會。市政協文史和學習宣傳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將市政協教科文衛委員會承擔的聯系文化藝術界等相關工作調整到市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市政協教科文衛委員會更名為市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
深化群團組織改革方面,對於已經制定改革方案的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科協等群團組織,要認真組織實施改革方案。要根據中央和省委精神,加快推進其他群團組織改革。協同推進市區群團組織改革。
《實施方案》對事業單位改革方面作了哪些部署?
根據《方案》要求,在事業單位改革方面,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將市委黨史研究室與市政府地方志辦公室整合,設置市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作為市委直屬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