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市场乱象丛生,有这些特点的都用不得!(3)
2019-03-09 19:48
作者:admin
2019年1月23日,办案单位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杨某等人涉嫌经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2日,揭阳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在榕城区新阳路新河不锈钢市场南区杨某处查获非法宣称减肥功效的食品胶囊(红、金、绿、白等颜色)13360粒、便秘治疗剂24621粒,用于减肥胶囊网络销售的电脑2台、手机3部,丰田霸道吉普车1辆。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红色、金色减肥胶囊均检出西布曲明,白色减肥胶囊检出酚酞,涉嫌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另查明,杨某于2017年2月份以来,除利用互联网淘宝店、手机微信、通过招揽微信代理等方式进行网上销售上述减肥胶囊外,还向其表侄子黄某供应上述减肥胶囊让其在网上进行销售。自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2日,杨某和黄某销售上述减肥胶囊19638笔,合计销售6202449.7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