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安全需政府企业社会形成合力(2)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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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需政府企业社会形成合力(2)

2019-03-10 22:12 作者:admin

近日“三全猪肉水饺查出非洲猪瘟病毒事件”被媒体曝光后,生产企业三全食品公司(以下简称三全)随后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第一时间将相关疑似批次产品从各销售渠道全部封存,并宣称公司“拥有完整的食品安全生产和溯源体系”。

然而,三全的上述回应却引发业内人士的质疑。对此,高秦伟提出疑问:为何完整的食品安全生产体系却没有检测出非洲猪瘟病毒,不知是检测方法不对路?还是检验技术不过关有待提高?或是检测检验没有认真对待?

高秦伟介绍说,根据现行法律和国务院部门调整后的分工,食品安全检测发生于市场监管局的日常工作之中,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由国家卫健委主导,具体由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实施。两项工作会有关联,如果食品安全检测中连续发生食品有问题,就会启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食品安全自查是企业实施的一项系统性质量管理活动,向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报告是监管部门实现有效监管的必然要求。”高秦伟认为,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企业自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应当严格履职尽责,规范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生产工艺,建立原(辅)料采购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食品销售记录、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刘俊海坦言,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是多种类主体漠视安全生产、唯利是图、忽视监督造成的。其中社会监督的不到位是进一步促使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的一大因素,在社会监督中,消费者的监督力不从心、食品行业协会的监督极不科学、舆论新闻的监督无法可依,这些监督主体的行为与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存在密切联系。因此必须加强消费者、食品行业协会以及舆论新闻的监督力度,以保护食品行业正常有序健康发展。

高秦伟指出,目前检测和监测体系因食品安全风险过多、不确定性较大,可考虑引入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弥补政府财政不足。同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及其检测范围应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授权和认证。

孙颖建议,尽快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队伍。国家在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队伍建设的同时,应当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志愿者基本队伍,通过培训上岗,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督队伍。培育食品安全的公共意识,引导公民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

同时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控体系,对缺乏科学依据的食品安全舆情,要及时纠偏、辟谣。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食品安全的科普工作,对发布虚假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源头,追溯并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构建食品安全全球治理体系,在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应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借助于互联网、物联网,加强对跨境通、全球通、自贸区、中国邮政等渠道入境的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断提高跨境食品监管能力和效率。(记者 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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