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确保有实效可持续
中国网/中国扶贫在线讯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2018年的扶贫工作,强调精准脱贫有力推进,扶贫力量持续加强,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社会帮扶更加强化,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稳步提高。
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总结了脱贫攻坚的新做法新经验,回答了脱贫攻坚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指明了未来三年脱贫攻坚的方向,为今后三年脱贫攻坚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脱贫攻坚目标,要求实现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有: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贫困村全部实现通动力电,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村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全面脱贫任务。《指导意见》强调,脱贫攻坚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指导意见》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之后的又一脱贫攻坚纲领性文件,对实现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力度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部制定《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定贫困地区到2020年基本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水利部印发《水利扶贫行动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确定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国家能源局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 2020年)》,确定优先规划布局贫困地区能源开发项目。水利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推进网络扶贫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规定到2020年全国12.29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宽带网络覆盖比例超过98%。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持续加大网络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最大幅度折扣优惠。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规定优先调度与全额消纳光伏扶贫项目的电力。
民生领域扶贫行动全面开展。人社部印发《打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规定到2020年,促进100万贫困劳动力就业,带动3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实现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技工院校新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不少于12万人。教育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作为专项救治病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2020年前完成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快速推进。民政部印发《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衔接,多措并举合力推进民政脱贫攻坚。民政部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一律纳入低保范围,到2020年,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不愁吃、不愁穿”。民政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把农村建档立卡人员中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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