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来源:网络整理
•
2019-03-31 18:02
•
阅读 101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9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了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承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责任编辑:张永猛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内容来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华保健网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管理员予以删除!邮箱:zhbjw@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