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2)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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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2)

2019-02-11 06:10 作者:admin

  3、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验外包装上是否标注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产品标准代号、规格、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等内容标识,选购外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无变形的食品。

  4、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销售区域标识的食品名称、生产者及其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内容,谨慎选购未标示以上内容产品。

  5、不买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毛蚶、泥蚶等(可能带有甲肝病毒);慎买高风险食品,如生蚝(牡蛎)等(可能带有诺瓦克病毒)。

  七、家庭自办酒席注意事项 

  1、家庭自办酒席的数量要与食品加工场地、设施以及清洗、烹煮人员的能力相适应,接触即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最好是煮沸或蒸汽消毒,消毒时煮沸或蒸汽应保持10分钟;使用化学消毒的,应达到消毒剂说明书中规定的浓度、时间要求,消毒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污染。

  2、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辅材料,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要在冷藏条件下储存;配备足够一餐使用的餐具,避免因餐具数量不足而未经消毒使用。

  3、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彻底加热回烧。生、熟食品放置应严格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场所或设施(如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按“熟上生下”方式存放,以避免熟食品受到污染。

  4、食品加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并且身体健康,近二周内无腹痛、腹泻、呕吐、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操作时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有条件的,生熟食品加工应分人员进行,尤其是冷菜加工;不能分人员的,加工人员在接触熟食品前应严格清洗消毒双手。

  保健食品篇 

  一、认清保健食品的法定标志。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在正规保健食品包装上,还应标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信息。

  二、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

  三、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志的非法保健食品。消费者应到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含“保健食品销售”)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购买时要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四、不要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不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更不能替代药品使用。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包治百病的虚假夸大宣传,更不能停止正常服用或使用的药物,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的后果。

  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餐饮经营者篇 

  一、保证持证经营。餐饮单位要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不超范围、不超负荷经营。

  二、规范进货渠道。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仔细查验每批食物原料的相关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查验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

  三、严格台账管理。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等制度,确保原材料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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