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产品涉假、购房条款侵权 黄山市维护消费者(2)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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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产品涉假、购房条款侵权 黄山市维护消费者(2)

2019-03-25 05:53 作者:admin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方式在美容美发、餐饮、健身等多种服务行业盛行,具有一定的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同时也存在商家不履行承诺、退卡难、发卡人“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以保障等诸多隐患。因此,祁门县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预付卡消费有风险,办卡充值需理性。尤其是在办卡时须看清相关协议,并及时关注经营者动态信息,以免自身权益受损。

“去年,我们共受理各类消费纠纷67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万余元。”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科长高鹏说道。(姚大盛)

购房条款侵权 行政处罚加身

2018年12月19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一起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月8日,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被执行人已经依法缴纳罚款。截至目前,被执行人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据了解,2018年9月26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投诉举报:一名购房者与休宁一家房地产企业就购买一处房产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支付2万元定金,事后发现其中部分条款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求该局调查处理。10月18日,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涉诉企业实行现场检查,并于10月29日和11月2日分别对涉诉企业相关人员开展调查询问。

经查,上述《房屋认购书》为涉诉企业事先定制,内容为固定格式,除付房款方式可以选择外,其他条款均不可选择;《房屋认购书》中有“买受人所付定金贰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20000.00元),恕不退还”的内容。涉诉企业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自身责任的事实成立。

本案调查终结前,经该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调解,涉诉企业将2万元定金悉数退还购房者。2018年12月19日,该局依照《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涉诉企业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案中涉诉企业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自身责任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根据《条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的行为。(许晟)

汽车养护受阻 协调达成和解

今年来,徽州区消保委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77件,处理率100%,挽回消费者损失3万余元。其中,咨询24件,投诉举报53件。

徽州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有消费者来电反映,自己在两家洗车店分别办洗车卡,近期去洗时,其中一家告知换老板,当时贴了公示,但店家未拿出贴公示的证明材料。投诉人认为办卡时留有电话,应通知消费者及时退款或消费,且店名没换,属内部转让,认为应继续服务。另一家店直接告知原店已转让,洗车卡不能使用。经协调,一家店目前歇业,且联系不到负责人;另一家店同意投诉人继续使用洗车卡。

另有来电人反映,其2017年9月底托朋友从外地购车,该车漏油,4S店以各种理由拒绝维修(要求出示无法提供的清单)。经查,投诉人所购车辆漏油系变速箱故障导致,当事人首次保养在该4S店进行且留记录,其它几次不在。经沟通,4S店负责人表示,如投诉人能提供保养记录及机油来源渠道等证明材料,可向公司申请免费维修。

徽州区消保委提醒,预付卡办理手续简单,方便携带,优惠不少,受消费者青睐。但由于部分经营者诚信意识缺失,且预付式消费使用周期长,信息不对称,极易引发投诉。故而消费者要谨慎充值,科学、理性消费;车主应尽量选择有维修资质的企业,汽车4S店经营者不得以不在店内保养就不能享受质保服务为由,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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