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3)
(16)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1、2、3、4、12、14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7、8、9、11项时,关联董事廖小同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5、6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荐昕、秦永忠、刘鑫、李向禹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0、13、15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孙璐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6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荐昕、秦永忠、刘鑫、孙璐、庄宇、廖小同、李向禹回避了表决。以上关联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
2、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及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关联自然人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事项另行通知。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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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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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893,479.6573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法定代表人李庆萍,主营业务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0,667.14亿元,净资产 4,366.61亿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48.54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45.13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二)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3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6层01-16号单元及5层01、02、07-10、15、16号单元,法定代表人黎康忠(NICOLAOS ANDREAS NICANDROU),主营业务为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43.05亿元,净资产48.79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1.14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0.51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环岛西侧205米,法定代表人刘鑫,经营范围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管理咨询;演出经纪;集中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