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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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

2019-02-25 15:23 作者:admin

3.加大重点整治力度。针对风险程度较高的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开展养殖水产品、无合法来源进口食(冻)品、肉类、酒类等重点食品,餐饮服务和有地域特色的食品相关产品的专项检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学校饮用水、校园周边食品、小超市食品及旅游景区食品的安全整治。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

4.加大稽查打假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以违规使用高毒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激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依法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

5.加大社会共治力度。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走基层”活动,鼓励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政府门户网站等开通食品安全专栏,交通运营企业加强交通载体宣传,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依法严肃处理恶意制造、传播和炒作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行为。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实施“黑名单”制度,定期在主要媒体公示,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推动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标准。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鼓励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更严格的行业、企业标准。

2.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按照以市级检验检测机构为基础、乡镇(街道)监管所快筛快检为网底、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补充的原则,统筹规划全市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检验检测机构结果互认共享机制。明确不同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确保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具备实验室检验及常规指标的实验室检验及现场定性快检能力,乡镇(街道)等基层监管机构具备现场定性快检能力。

3.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湖南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到2018年,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满足各级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需求。加快推进重点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尽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整体规划和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及追溯网络延伸。

(五)支持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现代先进加工技术应用,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完善食品产业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重点支持食用农产品(基地)和骨干企业技术项目建设。

2.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探索实施“多证合一”、“电子证书”,鼓励监管方式创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积极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及创新团队建设,加大食品产业高端人才和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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