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3)
2019-02-25 15:23
作者:admin
(一)完善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经费稳步增长。近几年重点解决食品监管执法车辆等装备、检验检测设备、监管执法人员轮训等突出问题。按规定加强乡镇(街道)执法监测专用车、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执行监管人员三年轮训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方面培训,原则上监管人员年均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或90学时),有效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二)强化考核问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市食安委每年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通报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市食安委对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域,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及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临湘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