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病人打含疟原虫的血治癌?国外曾称该疗法为暴(4)
陈小平认为,能够为其伦理及试验风险辩护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受试患者已是癌症晚期,无他法可试,且在患者及家属同意下采用这种方法。对此,北京协和医学院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翟晓梅指出,晚期绝症患者的这种脆弱性很容易被利用,“科学家与医生是专业人员,我们不能利用公众的这种脆弱性与迫切性,我们应该有保护他们的责任心。”
“我们要经过非常严谨的评估,评估除了它有效没效之外,还要看它的风险与收益,目前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代替,会不会引起其他的大的一些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必须经过严格评估之后才会来作临床试验。”广东省肺癌研究所所长、广东省人民医院终身主任吴一龙解释说。
根据国家卫计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伦理委员会由开展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且成员应当从生物医学领域和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和非本机构的社会人士中遴选产生,人数不得少于7人。
与企业发起的药物临床试验不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只需要在相关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备案,经由医院内部自行组织的专业和伦理委员会批准,就可开展。王立铭认为,由于较为宽松的申请和注册门槛,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确确实实存在被滥用的可能”。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提供的该试验的《临床试验会议审批件》显示,其伦理委员会由11人组成,包括该医院的9位成员、一位社会律师以及越秀区计生办科长。另外两个试验伦理委员会未提供相关信息。
但多位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问题不仅在于程序规范与否,更重要的是,伦理委员会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起到把关的作用,尤其是面对具有挑战性的研究项目,需要委员会成员有深入的知识。
“这种人文、伦理的问题,对我们很多人来讲都很生疏。伦理委员会的组成不是随便就几个人来就可以,它应当经过非常严格的培训。”吴一龙表示。
伦理委员会是否进行过充分的科学论证,基于什么理由同意该试验?就这些问题,《中国新闻周刊》多次尝试与三家医院临床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时都未得到回应。
在演讲中,陈小平透露说,“从申请临床试验再到批准历经了3年的伦理答辩,这是相当不容易的。”陈小平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曾透露,在2016年注册的第一个临床试验中,疟原虫疗法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组织的多次伦理答辩,且多次修改方案后,才开始在晚期癌症患者身上进行试验。
翟晓梅表示,业界不仅要关注这个研究如何通过伦理审查,亦即“程序合法问题”,还应该关注更实质的科学价值问题:伦理审查委员会讨论一个科研项目的时候,首先要讨论实质伦理的问题,包括研究该不该做、是否有价值等。“现在越来越多的事实判断告诉我们,他这个研究在科学上是存在很多问题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伦理学上的价值判断应首先受到质疑。”
另一个招致批评的问题是,陈小平的临床试验结果尚未在经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就在公众平台上传播。“证据还不十分可靠的时候,就以一个突破性的进展,以一个完全可靠的、确定的一个事实报道给媒体,这种做法是不妥的。”翟晓梅指出,公众因为对研究的不了解,以为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晚期癌症患者就会应声蜂拥而去,结果可能会伤害受试者,长远来看会伤害公众对科学界的信任。
“医学进步不能营销希望,医学进步需要最高标准的透明度和同行评审,”复旦大学肿瘤学博士、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泌尿外科副主任医师朱耀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透明度是保证成功可以复制,同行评审是保证内行看门道。”
疟原虫治癌背后的商业
从疟原虫抗癌疗法的受试者招募到临床试验,一直都有广州中科蓝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华”)的身影。该公司官网信息显示,陈小平自2013年起担任公司创始人、CEO。
工商资料显示:中科蓝华于2013年成立,注册资本1900万元,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柯宗贵(持股比例为64%),柯宗贵也是创业板A股上市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但从蓝盾股份最新的财报来看,中科蓝华并未贡献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