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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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

2019-03-14 17:14 作者:admin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全面推进深度分销营销策略,公司销售费用持续增加,以及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新药开发、仿制药研发等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有较大幅度下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核算方法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核算方法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月将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3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并按要求回复,现公告如下:

  1、请结合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资质情况以及与工业大麻种植、加工等相关的生产情况,说明标的近两年的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数据、上述投资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回复: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标的公司资质及经营情况

  根据《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大麻种植的单位,应当取得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规模化种植工业大麻,于2016年首次取得《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2018年4月20日完成换证,批准种植工业大麻面积1.2万亩。

  标的公司在云南省师宗县设立分公司,种植管理、土地面积、地理位置、种子来源均符合《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的要求,生产经营过程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2018年,标的公司种植工业大麻面积超过3,000亩,分布于云南省师宗县多个乡镇,采收花叶干品约380余吨。标的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货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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