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昆:财政医疗卫生工作将瞄准5个重点(3)
完善行业会计制度,研究制定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行为明确制度依据。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一个专项对应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的原则,制定了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多个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扎紧制度笼子,对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等各个环节予以规范。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将经济活动管控关口前移,从制度上堵塞风险漏洞。
(三)严格预算管理。
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财政部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医院成本核算,促进规范公立医院收支运行,着力提高公共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狠抓预算执行进度,中央财政按照当年医疗卫生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数的70%以上向各地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同时,采取紧盯重点项目、约谈通报、预算安排与支出进度挂钩等措施,督促地方和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各地也按照有关要求,改进医疗卫生支出预算编制工作,狠抓预算执行,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推进项目整合。
针对医疗卫生领域项目过多、管理分散、资金不能统筹使用等问题,财政部按照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管理要求,对医疗卫生领域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和归并,逐步增加因素法分配比重,扩大地方政府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实施管理的自主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参考补助任务、补助标准、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分配,由各地按政策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绩效管理。
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从2016年起对国家卫生健康委部门预算所有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率先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连续8年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连续3年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补助资金的重要因素,建立补助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专项任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自2015年起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参阅。
(六)狠抓监督检查。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加强审计监督,财政部将财政医疗卫生经费使用管理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加强财政监督和审核,定期委托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对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等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整改,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检查的作用。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将财政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结果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力争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
总的来看,当前我国医疗卫生资金投入使用呈现出机制逐步健全、总量持续增长、结构日趋优化、效益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一是改革措施仍需加强。医改政策整体协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还需进一步联动,药品、耗材价格虚高问题仍较突出,人事薪酬改革相对滞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些地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展不及预期。二是可持续性压力加大。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给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带来较大压力,2017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有一些统筹地区出现当期赤字,个别统筹地区甚至出现历年累计赤字。三是费用结构有待优化。卫生总费用花在大医院相对较多,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对较少;各地人均卫生总费用差异较大,区域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仍欠均衡;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中,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察、治疗、手术、护理等收入占比较低。四是绩效管理亟待加强。部分资金使用单位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重立项、轻绩效的问题仍然存在。体现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绩效指标体系尚不健全,绩效指标设置的针对性、科学性及其评价结果的有效性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