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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经营特点,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经常性发生,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签订协议。同时根据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需要续签协议时,将根据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办理。
2、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的价格依据市场价确定。其它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药一致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分销和零售,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由于医药产品种类繁多,经营具有持续性特点,公司从关联方采购部分其代理产品,同时将产品向关联方销售,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因此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还会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比例较小,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2019年将继续延续以前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有关关联交易的材料,同意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国药一致主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九、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9-19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资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公司将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一年(双方协商一致,原有协议未执行的期限按新协议规定执行),财务公司继续为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享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3亿元人民币。
2、关联方关系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是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持有财务公司80%的股权,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刘勇、马占军、李智明、姜修昌、连万勇、李东久、林兆雄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并对相关协议和报告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3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梁红军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5H21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3212X7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3212X7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出资4亿元,占比80%;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