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 9 月 23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3 号),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国药一致”)获准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114,297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5元,股权认购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73,614,889.50元,扣除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5,798,2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67,816,689.50元,其中 人民币14,999,999.52 元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保证金转入,本公司已于2016年12月16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180005 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于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723,975.6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224,693,423.5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8,921,465.96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人民币622,678.80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制定了《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分别经本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9月1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2017 年1月 9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规定和《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028 、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19-16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