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监事、(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骆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王宁先生辞去公司职工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骆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骆骢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骆骢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附件:
骆骢先生简历:
骆骢,男,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特许金融分析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内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专员,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审计专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专员,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风控副总裁、财务副总裁、董事长助理等职务,现任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工监事,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经核查,骆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9-01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8日以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并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由7名变更为9名,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推选王宁先生、战红君先生为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审议通过了《推选王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推选战红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王宁先生、战红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