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4)
(二)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以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为重点,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整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建设,2019年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座,2020年建成42座,基本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大力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攻坚年活动,积极实施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2019年完成改厕200万座,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9年新增完成4000个村庄、累计实现90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5万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确保2019年9月底前取得全面成效。加快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大力推进村庄绿化,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省市县三级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资金向全域完成县和财政困难县、基础条件差的贫困县倾斜。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农村建设管理方式,引导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范和缩小招投标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为农民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创造条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注重实效,防止做表面文章。
(三)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全面推广结构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机制节水,大幅减少农业地下水开采量。2019年实施季节性休耕200万亩、旱作雨养10万亩,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536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3万亩,全年实现农业节水7.6亿立方米。围绕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在坝上地区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开展轮作休耕、水改旱。加大引水调水力度,推进农业农村地下水源置换。加快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落实农业水权交易实施细则,引导农民开展水权额度内节余水量交易。
(四)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地方,要选择地域相连、产业相似、特色相近、民俗相同的村庄,依托旅游景区、产业园区、文化古村落等资源,若干村组团提档升级,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精品片区。以县为主体选择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全域国土整治的理念,统筹规划、连片打造、“三区”同建、“四村”联创、多类推进,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雄安新区分类打造特色小镇,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每市选定1—2个示范区进行集中支持、重点打造,省级遴选确定13个示范区予以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项目资金向示范区倾斜。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实行省市县领导分包制度。每年从示范区中优选确定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场观摩会议承办地,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展示成果、庆祝丰收。
(五)扎实推进“空心村”治理。对空置率50%以上和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加快实施易地新建,重点向县城周边和中心乡镇集聚;对空置率较高、距离县城和中心镇较远村庄,统筹推进“三区”同建,积极开展联村并建;对空置率较低的村庄,组织开展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土地复垦,做好就地整治。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引导资金实力雄厚、市场信誉良好的战略合作者实施“空心村”治理项目,可用城乡建设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转让收益偿还其前期投资,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空心村”治理任务。
(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0年实现所有建制村至少有1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到2020年全省行政村基本实现光纤宽带全覆盖。大力实施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因地制宜推广“气代煤”“电代煤”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85%。健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明确各方管护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管护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