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3)
公司不断加强线上线下业务融合,试点推出线上线下同款同价产品,在保持线上板块的高速增长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升级服务体验,加强终端管控,最终使公司成为极具综合竞争能力的平台型品牌运营商和医疗服务提供商。
2、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家用医疗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05%,其中线上平台业绩同比增速40%,线上平台销售增长带动了公司整体医疗板块的业绩增长。公司在打造极具市场竞争力的线上销售平台的同时,通过不断健全营销体系,加强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产生积极作用。
《问询函》第3条:本报告期,你公司销售费用为5.37亿元,较上年增长34.28%,其中销售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增长153%。请你公司结合市场开发情况,说明上述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绩的持续增长,销售人员薪酬及市场投入、物流运输等各方面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同时为加大线上鱼跃品牌效应,公司参加如“京东618”、“天猫双11”和“年货节”等线上营销活动,以及对各平台新兴的超级品牌日、爆款清单等平台广告事项的投入,使本期公司的销售费用较去年有较大的增长。
公司线上板块近年来的业绩发展迅速,随之带来的就是售后压力的增大,由于相关法规政策对医疗器械产品的售后要求极高,各大电商平台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要求,加之天猫会员和京东PLUS会员享有超过30天时间的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为了适应各平台的销售发展,维持鱼跃品牌在终端客户心中无忧售后的理念,公司对自身售后服务及售后问题处理能力的标准不断提升,所产生的费用也有大幅增加。
费用数据对比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两期销售费用对比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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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函》第4条: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1.52亿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0.98%,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请说明你公司对于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划分情况、依据,并结合研发投入的具体项目情况,说明研发投入费用化的依据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公司对于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划分情况、依据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二、结合研发投入的具体项目情况,说明研发投入费用化的依据
本期公司研发费对应的主要为以下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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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主要的研发费用支出,已经丹阳市恒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丹恒鉴字[2019] 12一009号”研发加计报告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八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公司将处于研究阶段的项目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规定:
“第九条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判断,处于开发阶段的项目由于尚未形成产品,且产品是否存在市场无法确定,未来经济利益是否能够流入企业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将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费用化。以上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一贯采用的审慎原则。
会计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