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11)
着力从思想建设、专项整治、制度约束等方面综合施治,着力完善“不想搞特权”的教育机制、“不能搞特权”的监督机制和“不敢搞特权”的惩戒机制,决不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横行。开展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专项整治,以领导干部车辆和秘书配备、交流干部迁转工资关系等具体问题的整改为重点,立行立改、以上率下,纠正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把查摆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纳入各级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内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查摆、深刻剖析,持续坚决纠正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针对巡视指出的多名领导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后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工作地问题,迅速开展交流干部不转工资关系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我省交流干部已于8月全部将工资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全面清理各地区各单位自行出台的关于工资关系迁转的“土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交流干部转移工资情况的监督管理,明确工资关系随转的时限和备案要求。
第五方面问题:党的纪律建设不够严实,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还需进一步巩固发展
(十一)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省委进行了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落实是基础,扭住一把手是关键。下来,省委将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扭住一把手这个“牛鼻子”,从实事求是处理涉林存德案有关问题等具体事情抓起,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管严管,长管长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1.针对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不够问题。一是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从6个方面细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措施。上级党组织一把手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发现下级一把手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以来,省领导和省纪委领导、分管部门领导对年度述责述廉存在问题的一把手开展约谈。二是坚持各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省委和市、县(市、区)党委管理的党组织一把手每年1月向省委和市、县(市、区)党委书面述责述廉,省、市、县纪委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体会议上有重点地听取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出台《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意见》,规范“两述”内容和方式,强化对“两述”内容的分析研判,对不如实报告或报告问题不深入、不具体的,由分管省领导或有关部门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的巡视和纪律监督。明确将市、县(市、区),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省委巡视监督的重点对象。每轮巡视结束后,汇总涉及被巡视党组织一把手的谈话情况和问题反映,报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机关优先处置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一把手问题线索。建立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对2017年以来有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6个党组织,督促要求其一把手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实行向新任命一把手发送书面提醒函制度。
2.针对一些地区和单位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一是督促有关案发单位党组深刻检讨,加强警示教育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反思、吸取教训。二是举一反三,紧盯政治问题与经济贪腐相互交织问题,严查“窝案”“串案”。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纪力度,坚决查处扶贫、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今年1—9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结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88件,处分1253人;立案查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355起,问责906人。
(十二)落实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省委带头履行巡视工作主体责任,迅速制定实施系列整改措施,配齐配强巡视机构力量,8月启动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同时健全督办问责等机制,压实市县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完善巡察工作,推动我省巡视巡察工作全覆盖、高质量发展。
1.针对省委巡视机构力量薄弱问题。加强省委巡视机构建设。在省委巡视办增设巡察指导处,将目前2个临时组建的专项巡视组调整为正式的常规巡视组。建立抽调全省各相关系统优秀党员干部参加巡视工作的机制,已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公安、国企、高校等系统抽调党员干部参加十二届省委第三轮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