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13)
5.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混乱问题。一是组织对中央巡视反馈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专项核查,目前已督促有关单位补交出租出借收入。二是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清查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已完成整改242条。三是强化制度监管。完善交易机制,明确省直各单位出租出借事项必须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拟定省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规范省直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和收益收缴管理。
(十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监督力量下沉,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基层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坚决查处“蝇贪”“微腐败”“小官大贪”,深挖严打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实施《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8个方面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精准扶贫、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通过走村入户摸排、网络舆情监测、异地交叉监督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每月排查。截至9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结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64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27人。
1.针对有的地方存在“小官大贪”问题。督促指导有关市开展“小官大贪”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治理措施,并根据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制作专题警示教育片。近期,省纪委针对“小官大贪”问题,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发到县级纪委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
2.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一是迅速核查处理有关问题。部分信访件已核查处置完毕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其中,反映揭阳市惠来县某镇原党委书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的信访举报,经核查已立案3人。1—9月,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353件。加强明察暗访,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1条,省纪委监委拍摄了湛江市鹤地水库涉恶人员违法采砂、潮州市涉恶村官欺压村民等多个暗访片。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作风暗访队伍共暗访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9个,追究责任298人。二是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第二轮专项督导,深挖彻查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部署集中收网,成功打掉一批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村霸”黑恶势力团伙,打掉的农村地区涉黑涉恶团伙数量占总量的72%。截至8月底,排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258个,其中因涉黑涉恶被列入重点整顿的村(社区)79个;因涉黑涉恶立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52人,“两委”干部79人,村民小组长131人,已撤换涉黑涉恶村党组织书记39人,全部调整到位。
第六方面问题:上次巡视反馈的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十五)上次巡视反馈后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省委明确要求“新官”要理“旧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既加大对上次巡视反馈后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治力度,又建立接续督查的制度机制,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解决到位。
1.针对“裸官”仍有新增问题。一是开展“裸官”问题专项整治。已完成对2014年专项治理后至2017年底新增“裸官”处理情况“回头看”。全面深入排查2018年以来新增“裸官”情况,对配偶子女不愿放弃国(境)外身份的均作出了岗位调整。2018年以来新增“裸官”中存在隐瞒不报问题的,均按要求作出组织处理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纪律处分。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裸官”及其回迁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回迁配偶子女证件管理,严格出入境登记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审批,切实加强“裸官”及其回迁配偶子女的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