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22)
(3)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要求。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的要求,对任期即将届满的市属单位党组织提前发函提醒,近期已完成广州大学、广州银行、广州地铁集团、珠江钢琴集团、广州金控集团、广州万宝集团等6个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正督促其他未换届单位加快换届工作。开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建立了全市党支部建设标准,“七·一”期间组织2.7万多名党支部书记和2500多名各级党(工)委、党组、党总支书记开展了公开承诺活动。
(4)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排查2684个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已撤换调整25名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级党组织书记。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排查出98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实现市、区、镇(街)三级领导挂点全覆盖,选派98名优秀党员干部担任第一书记。优化提升“羊城村官上大学”工程,今年秋季招收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级后备干部、优秀党员近1400名。全面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入党申报备案制度。印发非公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手册、党组织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7月以来,已举办“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各级各类培训班404场次、培训6061人次。
(5)创新打造基层党组织凝聚党心、服务群众的载体建设。全面实施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1+4”文件,2018年市级财政新增1.88亿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已建成2个区级、51个街道、308个社区、3个大型企业党群服务阵地。召开村级公共服务平台闲置问题整改工作协调会,已对全市2714个村级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逐个整改,并制定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清单目录模板,切实管好用好村级公共服务平台。
3.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做好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1)开展“带病提拔”问题自查整改。对全部“带病提拔”市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开展自查和“回头看”,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完成对白云区2013年以来“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回头看”,对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严格执行不研判不启动、动议即审等制度,完善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机制,防止“带病提拔”。
(2)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问题检查整改。通报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一致率”情况和2017年不如实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3宗,对15个填报“一致率”低于60%的单位开展约谈。梳理2018年上半年填报“一致率”情况,抽查核实2697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对存在漏报瞒报问题的干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党纪处分等处理。已撤销增城区存在严重瞒报漏报问题干部的提拔任职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处理和提醒谈话。已梳理填报易错易漏清单,加强填报政策指导,提高填报精准度。
(3)开展履行程序不规范,政策上搞变通问题责任倒查。全面倒查2014年以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区管干部提拔任职情况,完成对超配处级干部问题的整改消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制定实施《广州市“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计划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4)开展增城区违规提拔干部问题整改。已对增城区违规提拔干部开展倒查,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诫勉处理和提醒谈话。完成20个市属单位2016—2017年度选人用人集中检查。督促增城区制定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规则,加强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组织工作质量水平。
(三)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方面
1.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认识更加清醒、行动更加坚决、措施更加有力,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
(1)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正在制定市委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党组、市检察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报告暂行办法。8月28日市委常委会集中听取了一次汇报。完善一把手约谈机制,开展一把手集体谈话,8月21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对全市各区、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市管企业等137个单位一把手开展集体谈话。运用“主体责任e系统”常态化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情况。7月份以来,已发现问题216个(次),对23个单位点名批评。召开全市强化问责工作推进会,对整治违法建设不力、水环境治理失职失责等8个问责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