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32)
10.针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总体布局中力度还不够问题。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深圳改革开放的“二次创业”,全力抓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携手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着力谋划推动“四个一批”:推出一批政策创新,抓紧梳理制约深圳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清单,出台机制创新政策工作要点;谋划一批战略抓手,实施“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战略,尽快编制出台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抓紧梳理制定深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加快推动莲塘/香园围口岸、广深港高铁香港段西九龙站口岸,以及深中通道、深茂铁路等建设;打造一批重大平台,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及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出台支持前海开发开放若干措施,编制前海新一轮综合规划;加快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建设,加快编制完成并实施总体规划和空间、科技产业、交通等规划,推进皇岗口岸重建、福田保税区转型升级等。加快光明科学城建设,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推动尽快制定出台合作区条例,完善机制体制优化调整。积极推动沙头角中英街深港商贸旅游消费合作区建设。
第二方面问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存在一定差距
(四)基层党组织虚化问题
11.针对抓基层党建不够持续有力,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2017年3月至7月在全市开展基层党建大起底调研,按照“调查研究—学习交流—决策部署”3个步骤,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每人牵头领1个课题开展调研,形成了89篇、近百万字调研报告。在调研基础上,市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模式的意见》,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等18项制度,对城市基层党建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严格落实市区街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坚持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责任链条,层层压实抓基层党建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任务》。推动市委领导到基层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时,同步调研党建工作;市领导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工作中,同步调研指导企业党建工作。
二是强力整顿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推进社区党建标准化全面达标。建立市领导挂点整顿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制度,每名市委常委挂点整顿1个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选派21名处科级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按照“一社区一策”精准开展驻点整顿。开展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第三批达标验收,对尚未达标社区逐个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开展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冬季攻坚百日冲刺”行动,力争在今年底基本实现100%达标。建成“1+10+N”三级党群服务中心联盟体系,为党员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居民小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加快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党组织全覆盖,强化社区党委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和监管,推行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或监事会主席(不兼任董事长、总经理),在组织层面上确保社区党委成为领导核心。围绕突出社区党委的政治功能,深化政经分开、居站整合、赋权定责、人事提管四项改革,进一步做实工资福利、活动阵地、服务经费三项保障,不断推进以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居委会、工作站及各种驻社区单位和组织有序发挥作用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三是加强对各领域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基层各领域党建问题。制定《中国共产党深圳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社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深圳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规定(试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等4部党内法规,为各领域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法规遵循。采取“蹲基层抓点—现场会推广”方式,聚焦10个专题,破解基层党建痼疾顽症。开展机关党建专项调研,选取市市场监管委等单位开展设立党务干部工作试点,起草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起草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召开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提升工作会,实施《关于加强新时代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
(五)干部队伍管理弱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