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33)
12.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干部“带病提拔”问题。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2018年实施《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和日常了解干部的各项工作中。开展领导班子专业化建设专项调研,深入了解掌握班子运行情况、成员表现,掌握和储备一批优秀干部,已完成82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调研工作。制定《关于开展跑官要官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集中开展跑官要官问题专题整改活动,起草《关于整治跑官要官行为的若干措施》,明确跑官要官情形,全面摸底排查,严肃处理问责。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活动,把2018年确定为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认真查找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用好“组工干部学堂”,开展选人用人业务大培训,着力培养组工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
13.针对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加强干部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和审批,持续实施“五责联审巡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举报查核力度。印发《关于解决干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抓好“裸官”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强力开展10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召开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工作座谈会,起草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策划开展领导干部精神面貌专题调研和争创新时代“走在前列好班子、勇当尖兵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
14.针对一些权力部门的干部辞职后违规从业问题。制定《关于公务员辞职后违规从业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公务员辞职后从业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整治。对各区各单位2015年1月以来辞职公务员从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批评教育、并与从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认真开展涉及公务员辞职后违规从业和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梳理工作,对相关信访举报全部进行查核,对发现辞职公务员有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并作为纪律教育学习月的警示教材。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实施意见》,通过细化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审批、从业报告的具体规定,强化原单位日常管理责任,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联动机制,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公务员辞职后从业监督管理,防止违规从业和腐败问题发生。
15.针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制定《关于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从8个方面入手,对全市干部队伍中的不作为不尽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各区各单位对照不作为不尽责6种情形全面进行排查。目前已完成排查工作,将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处理。加大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力度,引导优秀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正确运用“三个区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适用情形,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关爱、容错、激励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严格认定程序,对问题复杂、存在较大风险的改革创新事项,要求上报备案审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错。对歪解特区特性,打着“改革创新”“特事特办”幌子谋取私利的,坚决查处。
第三方面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
(六)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16.针对十八大以来,深圳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市委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继续落实考察对象政治鉴定、廉洁鉴定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制度。将党的政治建设责任纳入“五责联审巡查”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探索建立上级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制度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各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继续用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系统,持续用好问责利器,今年以来共问责7名领导干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谈话提醒工作机制,规范谈话提醒工作流程和要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今年以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分别占比48.1%、28.9%、12.9%、10.1%。探索开展对监督执纪问责对象跟踪回访,在龙华区开展回访工作试点,共回访受处理党员和公职人员62名,走访党组织40个,下一步将适时在全市范围推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