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10)
7.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实施向海、莫莫格等湿地保护工程;新建和龙泉水河、双辽架树台、洮南四海湖等国家级湿地公园。推动东部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开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三北”五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加强中西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西部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
8.教育扶贫工程。扩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试点计划,确保学生健康饮食。推进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每个贫困县办好1所县级职教中心。
9.健康扶贫工程。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程。开展三级医院支援贫困县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帮扶行动;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骨干医师培养项目”。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开展“万名医师”巡回医疗工程;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开展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
10.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贫困地区铁路、公路交通骨干通道工程。继续实施吉林西部供水工程(河湖连通),继续推进松原等灌区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进月亮泡蓄滞洪区建设。新建及改造靖宇县、长白县等低电压线路;推进中、西部地区机井通电工程。
(二)农村公共服务
1.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办好一批寄宿制学校、边境地区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推进教育发展行动计划。加大对农村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办好乡村普通高中。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2.健康乡村计划。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吉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30%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门急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65%左右。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成一批整洁有效、健康宜居的示范村镇。
3.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建立全面、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为全面参保和精确管理提供支持。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实施社会保障卡工程,到2022年,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4.养老服务进农村计划。整合农村发展政策和资金,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市)社会福利中心的示范和指导作用,建立支援和帮扶机制。提升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加强村级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完善日间照料服务功能,探索邻里互助、集中托养、志愿服务等农村居家养老模式。
5.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计划。推进吉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信息平台和吉林省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开展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应急避难救助物资和救助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避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难演练。
第十一章 强化制度保障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一、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以农业补贴制度、农业风险保障能力为重点,创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一)完善落实农业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