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11)_中华保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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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11)

2019-03-03 19:02 作者:admin

  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不断完善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效能,健全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大力推动粮改饲、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对绿色农业机具、高性能机具以及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机具按比例实行敞开补贴。进一步深化玉米、大豆购销市场化改革,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落实好国家稻谷补贴政策,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培育壮大骨干粮食企业,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根据市场价格变动制定更具灵活性和弹性的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的补贴政策。

  (二)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

  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农业主管部门、农业生产主体和农业保险机构联合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探索开展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积极开展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将水稻、玉米制种纳入到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积极争取“保险+期货”试点和“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强化边境管理,打击农产品走私。

  牵头部门:省财政厅、省银保局、省农业农村厅;参与部门: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林业和草原局。

  二、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

  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

  (一)壮大新型职业农民群体。

  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万人次。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县级职教中心和涉农职业院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培训组织形式,探索通过田间课堂、网络教室等不同方式开展培训,支持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二)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等。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制度,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出资或以技术入股方式,联合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全科医生培训项目。探索实行乡村医务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三)鼓励全民参与乡村振兴。

  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术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大力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和“三乡”工程,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建功行动。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全面建立城市医生、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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